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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本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委共派出4个巡察组,于2月28日至5月28日,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辽宁凤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等22个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一、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上级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诚信政府建设,司法、行政执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凤城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农业农村局(原化肥厂)大门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2、市应急管理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应急管理局(老行政大厅)正门门口右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楼一楼门外左侧、市建筑行业指导中心办公楼三楼楼梯口处、市环境服务中心办公楼大门外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4、市自然资源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一楼正门左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大门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5、市人民检察院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右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正门左侧、侧门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7、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741524711
联系信箱位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一楼正门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二)凤城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司法局。
1、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大门右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2、市水利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市水利局办公楼正门门口、水利工程处正门(金晟家园4#楼2单元101)、大堡乡大堡村三组鱼种繁育中心办公楼正门口、刘家河镇文化电站办公楼正门口(文化村4组)、土门子水库管理处办公楼楼门左侧大墙(红旗镇永兴村十九组)、中兴电站发电厂大门旁(鸡冠山镇白菜地村九组)、长虹电站办公楼大门右侧(鸡冠山镇薛礼村五组),以及21个乡镇(街道)水利事务服务站门口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3、市公安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市公安局正门左侧、市公安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中心正门左侧、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正门左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门右侧,以及21个乡镇(街道)派出所门口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4、市商务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市商务局办公楼大门右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5、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市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大门右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6、市林业和草原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邓铁梅路50号)楼外北侧、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中心办公楼(凤凰大街30号)大门右侧、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办公楼(凤北路68号)大门右侧、赛马林场(赛马镇赛马村八组)院门右侧、凤山林场办公楼(石桥路176号)三楼楼道、边沟林场办公楼(大堡蒙古族乡三官村纪家堡前街60号)右侧、宝山林场办公楼(宝山镇岔路村二组)大门左侧、通远堡林场办公楼(通远堡镇向阳社区通远堡路6号)右侧,以及21个乡镇(街道)林业综合服务站门口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7、市司法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842519905
联系信箱位置:锦江大厦一楼大厅、2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大门外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邮箱:yshjzx0702@163.com
(三)凤城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人民法院、辽宁凤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大门外右侧、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大门外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2、市民政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市民政局办公楼大门外左侧、市殡仪馆办公楼大门左侧、市社会福利院大门外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楼外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4、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楼外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5、市人民法院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外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6、辽宁凤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辽宁凤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南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24951257
联系信箱位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楼外东侧、城区三所大门左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dszyx526@163.com
(四)凤城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342578071
联系信箱位置:市土地和房屋中心大门外右侧
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第四巡察组
电子邮箱:dsls_xc@163.com
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6日。
特此公告。
中共凤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