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佳军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