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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纪委监委“三步走” 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1206)

“今年1月至11月,振安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74件,同比下降18%。其中,区纪委监委自收信访举报69件,同比下降24%;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问题线索16条,转立案4起…”这是近期振安区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今年以来,振安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坚持采取“定期综合分析+不定期专项分析”模式,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反映近期检举控告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重要动向,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为实施精准监督当好参谋助手。

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分析基础,做到分析有“数”。振安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参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制定完善了8项信访举报工作制度,2项工作流程,注重加强信访举报信息管理,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可追溯、可监督”。为优化对信访举报件的信息化管理,专门制定了“信访举报件全流程工作台账”,把群众来访记录、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度、问题线索流转去向、上级交办督办件办理情况等基础信息汇总到台账上,形成实时更新的“数据信息库”,便于信息筛选、数据比对和办理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和利用最大化,为分析研判提供全面详尽的数据支撑。

优化分析方法,提升分析精度,做到研判有“方”。振安区纪委监委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定性、定量和对比等方法,准确把握“分”“析”内涵,通过“分”门别类,做到问题分类清楚,情况汇总全面,特点归纳准确;立足剖“析”释疑,透过现象看本质,解析问题成因,查找深层根源,提出对策建议,分析每季度、半年和年度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数量、类别、问题属地、干部职级、内容变化等情况。同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分析,紧跟工作需要,通过横向分析、纵向比对,找出信访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找准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分析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点”成“面”,从中找到共性和一般,如对涉及“供销社领域”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和领导批示件,以督办函正式交办、限期查办并报告结果,全程跟踪督办,实现闭环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多层、多头”举报等问题,实施一件一交办,加大督办力度;对重复、越级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复核,协调推动化解;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的典型事件和换届选举期间以及重要时间节点的异常情况等,密切关注,力求由小见大,从偶然中发现必然,从中分析研判一个地方和部门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渠道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从而提升分析研判的精准度。

发挥信息效能,推动成果转化,实现监督有“力”。信访举报工作不只是简单的接访阅信,而是以信访举报大数据为基础,全面分析、集体研判、精准把脉,有针对性进行梳理分析,推动通过数据形成决策,以精准监督推动精准施治,为研判形势、开展监督有效服务。振安区纪委监委注重运用分析成果,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梳理归纳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村(社)集体“三资”相关问题,按照《振安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村(社)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级监督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将群众反映强烈的38件问题纳入工作台账,进行集中处置,优先办理,助力三资提级监督工作;结合“小切口”专项监督,将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6件问题纳入小切口专项监督台账;通过汇总分析2016年以来的信访件,发现仍有部分信访件未予了结,将去存量工作纳入《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工作实效考核办法》和《区纪委镇街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目标》中,督促承办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将积压的信访举报件全部了结。

今年以来,振安区委主要领导围绕我区纪检监察信访分析专门作出批示,充分发挥了信息效能,为领导更好了解掌握各部门政治生态及“树木”和“森林”情况提供了参考。

振安区纪委监委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厚积“情报”资源,夯实工作基础,做精做优信访分析。通过积极探索把合理建议转化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将信访分析研判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抓手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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