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阶段严峻的防汛形势,为推动公安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八项举措为抓手,切实筑牢驻在单位防汛救灾的纪律“堤坝”。
一是坚决加强组织领导。汛情就是命令,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指挥、亲临一线、亲力亲为、亲自参战,为民警当好表率。
二是忠实履行公安职责。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对可能发生灾害地带,做好人员疏散、紧急救援、区域封闭、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公安职能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落实观察雨情、水情、汛情,严密观测水位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四是不断加强巡逻防控。加强危险地段、低洼路段的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及时对危险路段设置警戒区域,防止发生意外。
五是充分做好物资保障。在确保一线民警辅警防汛装备配发充足的同时,要求驻在单位进一步抓好民警防汛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避免发生人员伤亡。
六是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决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一旦出现汛情,能第一时间响应调度、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七是加强防汛物资监管。要求驻在单位职能部门防汛物资账目清晰、手续完备、专人专管,压实防汛物资管理责任,防止出现防汛物资腐烂浪费及假公济私等问题。
八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纪律监督挺在防汛救灾一线,对违反战时纪律的,一律从严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倒逼防汛各项措施、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