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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加强自身建设
发布时间:2021/6/22    来源: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阅读:(937)

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纪者,又是监督者,处在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正风肃纪反腐的最前沿,自身建设必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为此,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在思想、业务、作风等方面下苦功,使全力,切实提升自身能力,起到表率作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忠于党和人民。习近平总书记说:打铁必须自身硬。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和《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与案件查办工作结合起来,有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担起反腐重任。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加强纪检组内部沟通,合理分工,明确责任,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积极营造支持配合、愉快共事、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强化办案能力培训,坚持纪检监察组成员人人负责分办12条问题线索,互相搭配组成核查组,采取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提高每名同志的办案能力。组织调查谈话点评会,通过集体观看谈话录像等形式,对调查谈话的组织、程序、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交流调查谈话技巧。梳理和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与管理,不断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纪检组成员独立办案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学习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是强化自我监督,树立标杆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增强自我监督意识,结合纪检监察组岗位和权力特点,查找风险点,研究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丹东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发挥“头雁效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示要求,自觉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断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和生活圈,树立良好形象。(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吕岩林 于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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