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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凝聚监督合力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1/6/8    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阅读:(989)

今年以来,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针对调研发现的被监督单位基层纪委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监督执纪各自为战等问题,着力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强化培训、联合执纪上下功夫,使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既解决了纪检监察组人员不足问题又解决了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不会监督、不会办案的问题。

健全完善机构,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单位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接受党委(党组)领导的同时,接受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导。积极配齐配强队伍。督促被监督单位配强机关纪委书记,充实纪检委员队伍,做到应配尽配、配齐配强。目前,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的7家单位中已有4家配备了纪委书记,监督力量明显增强。纪检监察组还利用班子两委干部调整契机,进一步督促监督单位党组及机关党委配齐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三是探索构建“四级监督网”。纪检监察组联合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探索建立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构成的基层“四级监督网络”。通过织密监督网络,不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专业化能力,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监督管理网络大格局,真正做到监督无处不在。

落实制度规定,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基层纪委定期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内容包含问题线索办理、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开展警示教育以及受处分人员回访等情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总结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优秀单位分享经验,存在差距单位谈提升举措,推动压实监督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同频发声、同步发力,第一时间与基层纪委建立了日报告制度,随时关注、实时反馈疫情动态及工作进展。通过关口前移、靠前监督、跟踪指导,开展防疫督导检查8次,工作约谈7次,提出建议3个。建立逐级约谈制度。以约谈、提醒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明确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专项工作部署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项目监督不力、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约谈。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组长约谈班子成员及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党组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对口约谈、被监督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约谈科室负责人的“逐级约谈机制”。实行联合督查制度。整合监督力量、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协同配合、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联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蹲点式监督以及设置举报箱、个别谈话等方式,切实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激活基层监督“末梢神经”,在监督实践中提升基层纪委干部的履职能力。

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人员素质。纪检监察组围绕新修订的党纪法规、案件档案立卷归档要求以及监督执纪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通过以案代训、座谈交流、经验介绍、实地互学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今年3月,作为全市党员、公职人员涉企涉法涉诉疑似问题大数据监督工作试点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被监督单位纪委书记进行实战锻炼,参与案件审查调查,围绕谈话、函询、审理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提高,切实提升实战能力,多家实现了办案“零”突破。通过“传、帮、带”,加强对基层纪委在办案工作中的问题线索受理、初核、立案审查、审理、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以及回访教育、违纪款物处理等具体操作的指导,确保案件查办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与水平。

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建立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纪检监察组人员不足、机关纪委不会监督、不会办案的问题。通过办案整合力量、联合办案,联合执纪力量明显增强,对基层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真空”起到决定性作用,切实提升了基层信访举报处理能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开年以来,纪检监察组联合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处置问题线索17件,谈话函询4件,初步核实13件,立案审查调查13件,给予批评教育3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提前半年完成全年案件任务,取得较好效果。(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谢恩廷 顾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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