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要闻
凤城市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4/21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725)

凤城市纪委监委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扛牢抓实监督职责,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压责任,重监管,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县、乡两级 “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党组织“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发《关于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的实施办法》《关于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谈话的实施办法》,建立“双述一评一质询”制度,2020年以来,对58名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开展提醒谈话,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7份,督促建章立制、整改落实。

抓日常,固作风,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凤城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坚持重要节日节点必谈、任职就职前必谈、出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工作制度,共计开展提醒谈话800余人次。建立“一节三抓”工作机制,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起。突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重点监督,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50起。同时,加强联合协作,同21个司法机关及执法单位建立问题线索联络机制,共收到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2件。

盯问题,严问责,加强专项监督。以解决问题为立足点,制发《凤城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监督工作程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8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42人;低保审计反馈问题核查工作查处17人;深化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查处5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查处“庸伞”3名;推进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整改率100%。同时,加强对环境整治、营商环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助力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建制度,促长效,做实政治监督。积极落实丹东市纪委监委“联动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凤城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意见》,围绕“十查十看四紧盯”监督方式,聚焦4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执纪监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与政治监督协调衔接、融合贯通,实现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

补短板,缩距离,提升派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推动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成立6个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对监督对象进行调整,有效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实行“六查六看六清单”工作法,以清单为抓手,以“查”“看”的方式助力“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并建立10项工作制度。制发《凤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向综合监督单位派驻巡回纪检监察组工作实施方案》,设置“巡回”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量大、群众反应问题多的部门开展“巡回”进驻监督。

强规范,全覆盖,发挥巡察优势。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常规巡察、政治巡察、专项巡察三管齐下,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打造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的“1+4”监督格局,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政治巡察作用,实现六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累计派出32个组次,对314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2398个,完成整改1749个,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挽回经济损失481万元。

悬利剑,常震慑,深化以案促改。探索建立“一案五必须”制度,即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疏导,做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把惩治腐败的“治标”成果真正转化为教育预防的“治本”成效。针对重点案件撰写剖析报告和警示报告9份,通报曝光4批次13个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的522人进行跟踪回访,帮助干部重拾信心。(凤城市纪委监委 于淙芳)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