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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递进式”回访强实效
发布时间:2021/4/21    来源: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阅读:(825)

今年以来,为认真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回访教育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把回访教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探索了“递进式”回访法,在案件处理结果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据受处分种类和对象性格特点,分层分类按“直接访”“联合访”“渐进访”“长期访”等不同回访教育策略,层层递进开展回访,既严格规范,又因人而异,有效提高了回访工作的实效性。

“直接访”。针对受到轻处分的人员,该纪检监察组采取“直接访”模式,直接派组员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所受处分的意见,上门做好思想政治和教育辅导工作。并向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和评价,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既体现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又督促所在党组织或单位抓好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

“联合访”。针对受到较重处分的人员,纪检监察组采取“联合访”模式,在充分了解其本人性格特点的基础上,与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成立联合回访组,对受处分人员采取联合帮教措施、共同开展思想教育。针对性格外向、开朗的人员,联合回访组共同与其开展谈话,了解其思想包袱,面对面地解开思想上的疙瘩。

“渐进访”。针对性格偏内向等人员,纪检监察组采取迂回策略开展“渐进访”,首先围绕其可能存在的抵触心理,督促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组织做思想工作较好的同事成立“多对一”的帮助小组,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闲暇时间聊天、散步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开导受处分人员,使其感到集体的温暖,逐渐消除抵触等偏激心理。待时机成熟,联合回访组再与其进行面对面回访,使其更好地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增强回访工作实效。

“长期访”。针对受到重处分的人员,纪检监察组针对受处分人员可能存在的较强抵触、自卑和偏激等心理,根据“渐进式”回访效果,有针对性地延长回访工作周期,开展“长期访”,使回访时间不局限于处分期内,而是根据回访实际效果确定,让受处分、处理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持续关怀与帮扶,彻底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重新出发。(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王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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