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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纪委监委:把庭审现场当课堂 用好庭审“活教材”
发布时间:2021/4/19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802)

“通过观摩庭审出证、认证、质证等环节,在如何把握违法案件构成要件、如何定性分析有关证据等方面,更直观地增进了认识、深化了理解,对我们今后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由衷地说道。

“现场旁听了庭审后,我感受颇深,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保持高度清醒,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观摩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本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质增效,近日,凤城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观摩了法院庭审。该案是由凤城市监委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由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挪用公款案。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程序规范,公诉人及辩护人准备充分、逻辑清晰,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全面举证、质证,并详尽阐述了观点和意见,让在场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深刻启发,真正把庭审现场变为“教学课堂”,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活教材”。

一是思想上“充电”,把庭审现场当作“政治涵养课堂”。通过观摩庭审,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讲政治规矩、政治要求、政治效果,做到政治过硬、当好表率,进一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真正肩负起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

二是工作上“加油”,把庭审现场当作“业务提升课堂”。以观摩庭审为契机,推动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办案人员补齐业务短板,通过以观促学、以案学法,着力强化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及时查找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形成法律思维,从严把好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有效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通道”。

三是精神上“补钙”,把庭审现场当作“警示教育课堂”。现场观摩庭审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达到“旁听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了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为鉴的良好教育作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真正算好政治账、人生账、亲情账,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坚定自觉、防微杜渐,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凤城市纪委监委 张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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