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委巡察工作
振兴区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 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区委巡察收官任务
发布时间:2021/4/19    来源:振兴区委巡察办    阅读:(1386)

按照年初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区委于2021年4月下旬配合市委开展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对涉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区营商局8个重点牵头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进驻巡察时间为1个月。

会议指出,要掌握内涵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监督。提高政治判断力,从大局上思考把握,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着力纠正政治偏差。提高政治领悟力,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格局的政治内涵,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执行力,牢记巡察工作职责使命,把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贯穿到巡察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会议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实施专项巡察。坚持“吃透上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做到全面梳理、精准“画像”。坚持“摸透政情”,充分运用巡前信息搜集成果,重点聚焦党组织政策执行、管党治党、担当作为、服务意识等方面情况。坚持“参透实情”,聚焦“两个维护”,紧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找准体制弊端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牢牢把握关键,扎实提升监督实效。聚焦聚力紧抓政治监督重点,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特别是有利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改进的问题,立即反馈被巡察党组织,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彰显专项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干部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坚持政治学习与政治巡察相结合,实现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区营商局党组织负责人和联络组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巡察监督科室负责人;区委巡察办、第十一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振兴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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