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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纪委监委:为担当者担当 为实干者护航 让有为者敢为
发布时间:2021/2/20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1049)

“对我而言,这个日子非常重要,感谢党组织对我的信任。”樊某某激动地说。

“干部真有问题,我们必须一查到底;但是诬告陷害之风我们也会严厉打击,对受诬告的党员干部,组织上必然会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予以澄清正名。”镇党委负责人斩钉截铁地说。

这是发生在镇党员大会上,为被诬告党员干部樊某某进行通报澄清时的一段对话。

2020年以来,凤城市纪委监委为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努力营造鼓励担当、宽容失败、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多点发力,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提拔处分期满党员干部,激励担当。

一是公开通报、当面说明,澄清正名有态度。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对于小范围知晓的,在小范围澄清正名,避免扩大澄清范围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议论;对于已经“街知巷闻”的不实举报“大张旗鼓、理直气壮”的公开澄清正名,进一步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2020年以来,凤城市纪委监委通过公开通报、当面说明等方式,共对3名被诬告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

二是依纪依规、区别对待,容错纠错有力度。市纪委监委积极营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制发《凤城市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健全容错免责备案制度,对14种在履职尽责中出现的失误行为进行减责或免责,激励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同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容错免责的不适用条件,规范容错免责备案和核实认定程序,防止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与容错免责行为相混淆、违纪违法干部“钻空子”的问题。

三是谈心谈话、因人施策,回访提拔有尺度。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因人施策,做实做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谈心等方式,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鼓励回访对象正确对待问题,主动祛除“心病”。同时,制定回访方案,提前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联系,从组织层面细致了解回访对象的认识态度和整改情况,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且,根据处分期满党员干部具体工作表现,择优对其予以提拔重用,消除低迷悲观情绪,重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先后累计开展回访工作489次,凤城市委提拔重用处分期满党员干部5名,真正实现让严管和厚爱理念深入人心。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才能真正实现祛疾除疴、标本兼治。凤城市纪委监委用实际行动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向社会释放正向激励效应,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助力党员干部重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正轨,进一步树立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凤城市纪委监委   张丽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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