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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导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5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阅读:(1013)

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废弃口罩收集、清运是否严格落实分类分区域管理?严寒影响下,环卫工人个人保暖保护是否做到位……

开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和严寒天气影响,强化服务保障职能,督导城市环境服务中心认真落实辽宁省《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努力创造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和安全、顺畅的道路通行环境。


城市环境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管理等工作的流程规范,并督促环卫作业单位不折不扣执行。

针对严寒天气影响,纪检监察组督导城市环境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人员保暖和疫情防护措施,坚决防止松懈、麻痹大意思想,保护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城市环境服务中心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做好对环卫作业工具、作业场所、工间休息场所,以及环卫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区域的消毒灭菌工作。同时,根据环卫作业量变化,加强力量统筹、做好生产调度,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长期在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千方百计做好一线环卫工人的饮食调剂和休息保障工作。(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吕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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