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要闻
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推进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融合 督促巡察常态化整改落实见效
发布时间:2021/1/14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阅读:(1007)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主动推动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融合,跟踪监督综合监督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积极促进巡察常态化整改落实见效。

建立巡察资料档案。对近几年来被巡察的市交通运输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等6家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逐条登记、列出清单,意见列表、问题清单与被巡察单位的落实全面从严党主体责任情况等报告、巡察后的常态化整改情况、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理结果等资料,统一收集归入相关单位的巡察情况档案盒里,为做好日常监督备忘、背书。

加强日常常态化监督。把巡察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情况列入日常派驻监督的重点,持续开展跟踪监督。针对巡察发现的相关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四风问题整治不力等问题,在相关单位集中完成巡察整改并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后,我组仍然不放松监督,采取谈话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6家单位把巡察整改建立的23项规章制度、完善的55项制度真正落实、执行到位,督促被巡察单位始终把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抓出长效。

优先查处巡察问题。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安排骨干力量优先查处,已立案查处2件违反组织纪律的复杂案件。同时还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深入分析巡察反馈的意见,抓住关键问题继续深挖线索,今年根据巡察反馈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等问题,先后排查出违反保密法和环保法等失责问题线索2件,立案查处5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3人,推动了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深度融合。(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刘威)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