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要闻
宽甸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跟踪帮助回访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宽甸县纪委监委    阅读:(1184)

宽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转化,帮助“跌倒”干部查病情、找病因、开药方、堵源头,实现纪律处分惩治成果和教育帮扶成果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累计47人次。

一、建立跟踪帮助回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帮助回访工作办法(试行)》,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推动其进一步规范回访教育程序,扎实开展跟踪帮助工作,实行跟踪帮助回访工作报表及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回访结束后,对受处分人员的现实表现统一填写《跟踪帮助谈话记录表》、详细记录,准确、全面体现被回访人错误问题整改情况。在做好本级回访工作的同时,要求被跟踪帮助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书面材料,实时了解其受处理处分后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不断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织密跟踪帮助回访责任落实网络,确保回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明确回访人员和回访方案。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明确对有影响期的,应在影响期过半时开展一次回访;对没有影响期的,应当在处理决定作出3个月后开展教育回访。明确回访帮助对象名单后,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违纪行为性质、动机、程度以及后果影响和态度认识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实行面对面“一人一策”,精准“把脉会诊”,制定个性化回访谈话方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讲政策、讲纪律,准确掌握被回访人员问题错误的整改情况,帮助其加深对自身所犯错误及危害的认识和理解,协助被回访人员和发案单位共同分析原因,找准“病根”。在跟踪回访的47人中,有46人采取面对面谈话的方式,有1人因长期居住外地改为电话回访。

三、突出回访效果运用。县纪委监委在帮助受处分人员找准“病因”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跟踪问效,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回访等方式,实行“对症下药”。其中,对违纪问题轻微、思想认识正确的人员,再次进行“咬耳扯袖”,做到警钟长鸣;对心理负担重、心态转变有困难的人员,耐心疏导,鼓励其重拾信心,切实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对思想认识偏差、在工作中存在抵触情绪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为其补上党纪法规课,促其正视错误性质和危害;对认错改错到位、积极投入工作的,予以推荐使用。同时,把回访教育作为推进发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发案单位特点和岗位权力运行情况,帮助发案单位剖析原因,督促其排查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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