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委巡察工作
我县召开十五届宽甸满族自治县委 第十二轮巡察启动大会
发布时间:2020/7/17    来源:宽甸县巡察办    阅读:(1151)

7月17日,县委十五届第十二轮巡察启动大会召开。经县委同意,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将对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农业农村局等11个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县委书记刘希明同志在会议上阐述了本轮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围绕“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科学方法、推动成果运用”三个方面,对开展好本轮巡察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刘希明指出,要充分认清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巡察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改进巡察工作作风,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推动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开展。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对一些共性、普遍性重点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要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在巡察成果运用上取得实效。

刘希明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配合,切实做到整体联动、凝聚合力真正实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被巡察单位要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真改实改;县委巡察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安排调度,搞好跟踪反馈,督好巡察整改;县委巡察组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工作纪律,各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能力,团结合作,认真履职,确保高质量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周海涛同志宣布授权决定。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樊金华同志主持会议。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晓轩出席会议。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工作人员;被巡察的11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此次动员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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