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要闻
清扫基层微腐败 清除基层双面人
发布时间:2022/9/1    来源:宽甸县纪委监委    阅读:(1484)

“要不是这‘微腐败’大清扫,我们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嘞!拿着被他‘刮了油水’的扶贫款心里还念着他的好,这样的父母官真是太让人心寒了。”宽甸满族自治县杨木川镇金坑村的村民李大哥说道。

这位被老百姓念叨了半辈子好,却在“微腐败”大清扫专项中塌方的“父母官”正是宽甸满族自治县杨木川镇金坑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某,一位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任金坑村党支部书记的“张大好人”。2022年6月,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张某某贪污公款的有关信访件,随即对其进行了审查调查。经查,他既违反工作纪律,于2006年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伪造村民组会议记录并私自将村集体资产承包给个人,侵害了群众的集体利益;又严重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于2010年中饱私囊,借发放危房补助款之机克扣危房改造金1.6万余元,被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

事后,张某某非常后悔道:“我对不起金坑村乡亲们对我的信赖,对不起镇领导的信任和培养,更对不起自己这30多年的努力和付出,在农村辛辛苦苦工作了半辈子,却动了老百姓危房改造金的歪心思,不仅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抹黑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换来的好口碑……”

自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结合宽甸县情,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摸排问题线索,通过“领导包案”、“协作区联合办案”、“领导定期督办”、“专案专人”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蛀蚀基层政治生态的微腐败案件,清除了一批像张某某这样嘴上挂着为人民服务,实则暗里搜刮民脂民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双面人。

据统计,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专项工作中,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件80件,立案23件,成案率达28.8%,目前均已办结,处分及组织处理共计53人,其中党纪处分24人,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0人;处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11人,村干部31人,共收缴违纪违法所得2.624万元。

“越是贴近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儿越要深挖细查,越是基层的干部越要看紧盯牢,基层微腐败就像蚁蚀大楼,虽然范围小数额少,但一旦忽视放任其发展就会使我们的廉政大厦顷刻倒塌。下一步,我们将在一轮微腐败大清扫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二轮微腐败清扫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关注民生问题,结合“阳光三务”公开、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等专项工作,以更强的力度、更硬的决心坚决铲除群众身边的蝼蚁鼠辈”。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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