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要闻
宽甸县纪委监委开出四剂“清廉处方” 强化县中心医院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9/15    来源:宽甸县纪委监委    阅读:(951)

宽甸县纪委监委为巩固县中心医院延伸监督工作成果,结合县中心医院党委、纪委工作实际和廉洁风险点,建立了“一岗双责”不缺位、“八项规定”不违反、“红包”回扣不收取、廉洁教育不打折的“四不”机制,进一步强化县中心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引导全院干部职工知敬畏、明职责。

一是“一岗双责”不缺位。督促县中心医院党组认真学习《宽甸满族自治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掌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职责清单,抓好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对分管科室(部门)讲廉政党课,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普通职工进行廉政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医院纪委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八项规定”不违反。督促县中心医院党组进一步推动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制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穿于全院日常管理各个方面,加大力度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职等问题,在提升服务质量、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立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狠下功夫,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院风医风,保障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在落实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说了等于做了”“发文了等于落实了”“开会研究了等于问题解决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适时召开院内外医患沟通会,要将医生、护士、患者是否满意作为最终评价标准。

三是“红包”回扣不收取。督促中心医院党委、纪委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红包”、回扣问题。通过列出“红包”、回扣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完善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情况上报等具体措施,切实铲除在药品器械采购、床位安排、择期手术等领域的腐败土壤。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是廉洁教育不打折。督促中心医院党委将廉洁教育融入中心医院建设各个方面,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设立清廉文化长廊、清廉文化墙等主要形式,定期对职工开展理想信念、医德医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教育,着力打造清廉主题文化阵地。开展“廉洁医生”“廉洁护士”评选活动,组织家属观看廉政微电影,开展廉洁知识测试等活动,切实打造县中心医院浓厚的崇廉尚洁文化氛围。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将具体情况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总结,为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延伸监督工作贡献“中心医院经验”。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宽甸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丹东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