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要闻
全面深化培训、筑牢履职之基
发布时间:2021/7/14    来源:宽甸县纪委监委    阅读:(1001)

宽甸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员培训部署要求,针对近两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新调入、新考录人员多,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等现实问题,“业务大讲堂”为载体,持续推动“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活动深入开展。

一、培训+指导全面覆盖。研究制定《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安排意见》,通过集中培训、平时轮训、线上自训、跟案实训、帮带施训、以干代训、外出参训多种方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与时俱进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定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县纪委监委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室主任和法检两院领导、业务骨干等对日常监督执纪、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内容进行授课指导。采取“专题授课+光盘辅导+研讨交流+警示教育+答疑解惑+自主学习”的“六位一体”学习方式做好平时轮训,使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线培训”专栏和省纪委监委“在线学习”专区,积极主动开展在线学习、练习、测试。有计划地安排缺少办案经验的干部跟案锻炼,采取挂职锻炼、下沉指导、联合办案等方式方法,从信访受理、分析研判、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定性量纪、移送审理等方面,全过程参与、全过程体验。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和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积极配合省、市纪委工作安排,选派人员参加“跟案实战”,通过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和参与案件查办的途径提升能力素质。

、培训+需求精准对接。以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为依托,注重“以干代训”实战模式,通过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到办案科室“跟班”实践,通过“沙场练兵”,真正做到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干,全面提升业务素质,丰富实战经验。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针对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数少的乡镇纪委,注重在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愿、不想、不敢”监督上下功夫,促其破除思想障碍,放下包袱,主动监督;针对案件质量不高的乡镇纪委,以案件审理工作为依托,拓展对乡镇指导渠道,通过电话或书面答疑、个案指导、实地指导和督促指导等方式,对案件审查调查、审查程序与条例适用性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对审查调查中容易疏忽和出错的细节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切实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质量;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足问题,按照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方式,结成66个帮带对子,坚持“面对面”传授、“点对点”施策、“手把手”培养,强化干部在思维观念、业务能力、作风养成、忠诚担当等方面的培养,将好的传统、学习的氛围、实干的精神、一流的标准传承下去

三、培训+考核同步进行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协作区抽调部门要对“以干代训”人员进行工作鉴定,由县纪委监委领导根据学习笔记、考勤情况、工作实绩及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完成情况等给出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视评价结果纳入县纪委监委调查、取证、综合三方面人才库,实现人尽其才。建立以考促学机制,以线下闭卷、全员参与的形式进行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及时公布成绩,让纪检监察干部在考试成绩上也要“红红脸、出出汗”,提升培训效果,及时查缺补漏,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纪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认知,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和法律素养。建立培训安排、考核办法、学习培训评分、学习考勤等4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和考评体系,健全教育培训和考评约束机制,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培训不认真、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重新学习、作出检查或进行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进一步严肃培训纪律、提升培训效果。

截至目前,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审查调查工作、信访举报工作开展集中培训3次,抽调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委员参与委机关各科室工作,“以干代训”40余人次,纪检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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