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预算
发布时间:2019/1/21    来源:宽甸县纪委监委    阅读:(1077)


目录

第一部分 宽甸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设在办公室,具体工作由会计负责完成。

第二部分 宽甸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二、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功能分类项级科目)。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5、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宽甸县纪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宽甸县纪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9年预算收入334.01万元,预算支出334.01万元。预算收支交同期增加2.91万元,增长0.87%,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关于宽甸县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88万元。较2018年减少6.12万元,原因是压缩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宽甸县纪委监委运行经费支出295.85万元,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加2.35%,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宽甸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关于宽甸县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包括:1、公务用车八辆,原价121.38万元。2、其他设备:58.1万元。总计179.48万元。

六、关于宽甸县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支出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没有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纪委2019年度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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