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原辅警荀晓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19/5/18    来源:宽甸县纪委监委    阅读:(2708)

2019年1月29日,经丹东市纪委监委批准,宽甸县纪委监委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原辅警荀晓伟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荀晓伟身为中共党员和公安机关辅警,理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但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9年2月1日,宽甸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荀晓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荀晓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荀晓伟简历

荀晓伟,男,1991年1月生,汉族,大专学历,2014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8年7月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监管大队辅警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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