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委巡察工作
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巡察监督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1/3/24    来源:宽甸县委巡察办    阅读:(1021)

经县委同意,县委第一巡察组于3月19日至6月19日,分别对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党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根据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发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是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打折扣、搞变通,政策执行梗阻、走样。二是政务环境是否高效透明。是否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审批服务流程是否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是否标准,是否存在窗口单位服务人员态度不好、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三是市场环境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存在办证难问题;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企业问题;是否存在涉企项目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四是执法、司法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执法行为;执法工作中是否态度粗暴、语言生硬、程序不规范、以罚代管、违法乱罚现象。五是是否存在侵犯群众利益。党员干部是否利用职权对企业吃拿卡要,背后支持伙同他人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敲诈勒索;是否存在借节假日向企业和服务对象摊派各种费用,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

监督举报方式:

移动电话:13009205765(开机时间早8:30至晚5:00)

电子邮箱:kdxwxcz4@163.com

邮寄地址:婆娑府街11号,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第三巡察组

县委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地点: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办公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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