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长期“吃空饷”,编造各种理由不上班、长期脱岗、短期旷工等问题,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在编不在岗”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自查自纠阶段
由各乡镇、各单位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内容自行开展本乡镇、本单位“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自查工作,由一把手亲自上阵,围绕着检查范围和重点对各乡镇、各单位(包括所有二级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彻底摸排,逐人如实登记上报,并认真填写《宽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自查情况统计表》。本次自查的乡镇、单位共计157个,自查人员共计9137人,其中包括公益岗位人员340人,经自查发现“在编不在岗”人员145人,其中因工作需要被借调不在原编制所在单位的有77人(不包括教育系统、林业系统等内部借调人员),因病长期请假不在岗人员42人,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26人。
二、 公开受理举报阶段
通过“宽甸发布”、“清风宽甸”等微信公众号公开关于整治“在编不在岗”行为监督举报公告,设置专项举报电话公开接访,同时要求各单位将监督举报公告张贴在各单位显著位置,扩大群众知晓面,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三、 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阶段
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和乡镇纪委“属地”优势,结合自查情况深入到各单位、各乡镇开展对照检查。检查按照“一看、二谈、三查”的方式开展,确保检查无死角。一看:看各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在编不在岗”行为监督举报公告》;二谈:与各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谈话,了解该单位在开展“在编不在岗”自查工作中的主要举措、存在问题和推进情况,将县委、县纪委监委整治“在编不在岗”工作的决心和力度进行传达。与各单位部分员工进行谈话,询问其是否了解“在编不在岗”专项工作,本单位是否有“在编不在岗”人员等;三查:对照各单位上报的《宽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自查情况统计表》对本单位自查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是否采取相应的工资变动、辞退等措施进行详细检查。对各单位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是否从事其他类工作(如锅炉工、清洁工、司机等)进行暗访检查。对各单位公职人员是否按法定工作时间上下班进行详细检查,尤其是对有些单位私自实行“上1天休几天”的工作时间进行暗访检查。
经核实检查发现,各单位都能严格按照要求将监督举报公告在明显处张贴,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次工作高度重视,经自查排查出的因病长时间请假的42人均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工资调整,经自查排查出的因其他原因长时间不在岗的26人均已办好相关手续,或是离职或是停薪,均已清理完成。个别单位存在未请假不在岗情况,已与单位相关领导开展谈话,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四、监督常态化、建章立制堵漏洞
县纪委监委将保持高压态势,将“在编不在岗”监督检查常态化,随时深入到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在“在编不在岗”专项监督检查中瞒报漏报、存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人员及单位将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批评。并及时督促各单位调整、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