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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7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1407)

纪检监察干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市纪委监委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若干)组成。

第二条 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保密委员会是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相关各室主任组成,保密委员会配备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二)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适时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

5.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涉密载体等技术防范问题;

6.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监督各基层单位开展保密工作;

7.总结、报告机关的保密工作情况;

8.依法依纪查处泄密事件。

(四)保密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市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委员会工作的执行机构,在机关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保密管理职能;

2.负责起草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4.开展保密监察,对发现的泄密隐患和漏洞及时作出整改意见,对发生泄密事件的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5.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涉密人员界定,组织开展涉密人员教育和管理;

6.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涉密载体的确定、防护和管理;

7.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组织开展国家秘密的确定、调整和解密;

8.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要结合本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并接受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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