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指导部原部长卢怡频涉嫌严重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22/8/17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2865)

日前,凤城市纪委监委对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指导部原部长卢怡频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卢怡频在任凤城市住建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严重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卢怡频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凤城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卢怡频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卢怡频简历

卢怡频,女,满族,1969年11月出生,辽宁凤城人,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群众。
1991年7月至1994年5月 凤城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科员;1994年5月至2002年5月 凤城市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科员;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 凤城市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 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 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指导部部长。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凤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凤城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