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委巡察工作
凤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9/30    来源:凤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100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丹东及凤城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市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一、巡察对象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凤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市第二粮库、市通远堡粮库、市大堡粮库党组织

二、巡察时间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三、巡察重点

对粮食购销系统进行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紧抓“关键主体”、紧扣“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及履行主要职能情况,深入了解粮食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国有粮食企业“靠粮吃粮”问题,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反映渠道

1.电子信箱:drz2021511@163.com

2.联系电话:15842519905

3.举报信箱:市发展和改革局正门左侧、辽宁凤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办公楼大门东侧、市第二粮库前岗警卫室外墙处、市通远堡粮库大门西侧、市大堡粮库大门右侧

4.邮寄地址:凤城市纪委监委转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5.信访接待: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303室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渠道将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中共凤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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