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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发布时间:2020/1/8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449)

近年来,丹东东港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形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照镜子”。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原市委书记刘胜军、杨乃文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对全市5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县处级领导班子和乡科级领导班子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鲁炜、张杰辉案等反面典型为镜鉴,开展对照检查,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背离初心的圆梦之路——东港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光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2400余篇,通过鲜活的案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划红线”。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例行廉政提醒,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定期约谈,将廉政谈话渗入工作日常,做到预防在先;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新任干部和新提拔、新调整干部进行岗前廉政谈话,做到教育在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警示提醒专题会议、“一对一”“面对面”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做到提醒在先。

“敲警钟”。建立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制度,根据案件性质、被审判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等情况,确定参加庭审教育的党员干部对象和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审教育,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把警示教育课堂移到法庭。用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形式,以法析案,以案释纪,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受到震撼与触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约束两道防线。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庭审教育6场,近300名党员干部接受庭审教育。

“强震慑”。充分利用通报曝光利器,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筛选扶贫领域、涉农领域、作风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坚持不遮丑、不护短,先后点名道姓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41件64人。召开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通报20余起村官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1000余名镇村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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