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自2019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东港以来,丹东东港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整改链条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今年以来,东港市纪委监委把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监督常在”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成效。
完善“监督链条”,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东港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明确日常监督主体对象、监督内容及监督方式。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监督责任。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检查抽查、市纪委监委重点督促检查的协调联动机制,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清单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农场和派驻部门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市纪委监委对重点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不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听取巡视整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的强调成果转化、对正在整改的进行督办、对长期整改的重点提示催办。
第七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听取相关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实施“靶向监督”,督促推动整改。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谈话提醒、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围绕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视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工作作风情况等6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多次深入巡视反馈问题较多和问题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单位,对整改措施实施、整改目标完成等情况督促检查,共同会商整改措施,积极协调部门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督促巡视整改的重要任务,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党组织约谈提醒,传导巡视整改工作压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工作重点,对巡察中发现的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今年以来,列席各单位各部门“三重一大”等各项会议28次,对9项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建章立制12个。
第六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勇于“亮剑出招”,形成强力震慑。印发《关于辽宁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采取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传导巡视整改工作压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省委巡视组移送的问题线索,逐件登记建档,实行台账管理,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分办,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巡视组移交每件线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精准处置,快查快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53件,立案16件,处分21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14人、责令辞职2人、免职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