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东港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优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统筹谋划,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东港市纪委监委着眼于解决专项整治工作碎片化、缺乏系统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市乡力量,统筹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将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纳入常态化专项整治内容,明确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22项工作要求,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市乡两级专项整治报批机制,市级层面由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委机关各相关室、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镇街层面由镇街纪(工)委提出意见、方案,经纪检监察协作区审核后组织开展,层层压实整治责任。
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推进整治。围绕群众关切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问题,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问题207个,已完成整改193个,立案36件,处分27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与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系统整治。围绕脱贫攻坚战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六看”“三问”方式,走访贫困户196户,实地查看危房改造户21户,对脱贫摘帽后“四不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市直相关部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镇街纪(工)委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差旅费报销、城乡低保、“三资”管理、土地流转等领域入手,找准专项整治的关键点和着力点,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分类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相关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分类施策,同频共振提质增效。建立由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信访、案管、党风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信访室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重点领域开展分析研判;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统计分析全市审查调查情况;党风政风监督室查找梳理作风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巡察机构对巡察中反映突出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以发现问题为突破口,变被动“等”为主动“挖”,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分管副书记和常委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围绕10项检查重点,通过个别谈话、明察暗访、调阅账目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57个。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问题复杂、反映突出的,实行联合办案、提级办案,提高问题线索办结率。对镇街纪(工)委牵头调查核实的,市纪委监委适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动态,挂牌销号。全市立案查处专项整治相关问题54件,处分42人,组织处理12人。
深化成果,标本兼治巩固提升。以案促改,跟进监督抓整改。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分类施策,对短期内能解决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要长期解决的,扭住不放、持续发力。同时将整改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整改问题303个,制定整改措施289条,已完成整改227个。以案促建,找准风险堵漏洞。充分运用专项整治成果,有针对性地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深入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等,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以案促教,用好身边活教材。把通报曝光作为深化专项整治的重要环节,在会议通报、内部通报、集中通报的基础上,视情况通过文件、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性、突出性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已3批次通报相关典型问题6起,涉及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