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8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158)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纪委监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宣传教育、舆论应对引导工作;

2.负责纪委监委网站规划、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和内容策划、采集、发布工作,维护网站信息安全;

3.负责纪委监委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视频资料的录制;

4.配合纪委监委负责纪检监察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的网上发布工作;

5.负责纪委监委案管、信访、党风网上信息录入工作;

6.负责纪委监委事务服务等;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全额)。

第二部分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87.32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支总数187.32万元,较上年增加3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单位无公车)。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单位无公车)。2024年比2023年“三公”经费增加0.0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系人员增加。

五、单位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全年公用经费为9.71万元,较上年增加2.02万元。2024全年公用经费主要为:办公费3.26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0.70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76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由于各工程项目待定,因此暂未做财政采购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中没有出租出借资产。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组织部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心部门预算公开.xlsx

东港市纪律委监委服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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