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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纪委监委以三项“硬举措”向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亮剑”
发布时间:2023/4/7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1255)

东港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细化举措,找准抓手,扎实推进第一批交办问题解决到位、反馈到位,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乘势而上、持续优化。

一是实行“双督办”“双包案”工作机制。与营商、政法等部门强化沟通协作,对市营商局督办的反映“放管服”不到位等投诉类问题和市委政法委督办的反映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有案不立等涉法涉诉类问题,由市纪委监委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再督办再调度再推进,全面压紧压实问题承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包案机制,省纪委监委第一批交办的15件问题全部由问题承办单位“一把手”包案,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把关,并对于难办结、办结后群众不满意的重点问题,实施“党委+政府”“一把手”双包案机制,进一步加大调处工作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是建立“全流程”“全闭环”督办模式。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先后5次组织营商、政法等牵头部门以及具体问题承办部门召开工作调度会,逐件听取问题办理情况,对未办结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集中力量攻坚清零。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对所辖单位、部门交办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对账督账、事结销账,以有力监督推动相关单位、部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保质保量完成问题办理工作,坚决纠治“躺平”现象、“中梗阻”问题。每个具体承办问题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并由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三是树立“真办结”“真满意”工作目标。坚持把问题诉求是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终结问题的标准,积极主动深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办结问题逐一以“面对面”、电话等形式进行回访,认真做好问题反馈、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等工作。对办结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采取约谈、函询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要求其说明原因,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坚决防止以部分解决作为全部解决、以态度满意作为结果满意、以程序终结作为问题终结,确保问题真办结、群众真满意。对督办问题办理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塞责,经催办仍未办结,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将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目前,省纪委监委第一批交办的15个问题,已办结14件,办结率93.3%,立案1件,处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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