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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纪委监委“三点”发力 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2/6/6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817)

东港市纪委监委紧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立足“三点”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微权力”真正为民所用。

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处理结果我很满意!”日前,在东港市某镇纪委工作人员当面答复反馈办理结果时,信访举报人这样说。“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打了纪委12388举报电话,没想到市纪委非常重视,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

去年12月,一条反映东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书记姜某在办理村民房屋过户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好处的电话举报,因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被纳入“微腐败”整治台账。情况反馈到东港市纪委监委后,委机关包案领导统筹指导,信访部门跟踪督办,镇纪委通过走访群众、查阅档案、调取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迅速查清了问题,协调镇政府、村委会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置,最终解决了一直困扰信访举报人的房屋过户问题,同时也化解了她和村干部之间的误解与矛盾。

今年以来,东港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丹东市纪委监委关于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部署,对2021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反映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排查梳理,第一轮梳理出的79件信访问题均由丹东、东港两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目前已立案23件,处理50人,化解信访矛盾27个,已办结实名检举控告群众满意率100%。

以通报警示为突破点,化解重复信访举报

“2012年至2020年,潘某某违反廉洁纪律,多次向他人索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东港市纪委监委给予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4日,在东港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东港市某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潘某某违纪违法问题被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021年,东港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反映潘某某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在查清其违纪违法事实后,给予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之后仍陆续收到反映潘某某类似问题的信访举报。为有效化解重复举报,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东港市纪委监委按照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对查实的匿名举报进行通报”要求,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要求潘某某所在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查摆问题。同时,市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针对潘某某案件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公车管理使用、财务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并将潘某某的违纪问题列为典型案例,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以示警戒。

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东港市纪委监委针对重复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对被举报人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情况,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率100%,确保“民声”件件有回音,“民诉”件件有落实,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以澄清正名为切入点,激励干事担当

“经过镇纪委调查核实,反映姜某某克扣垃圾清运工费等相关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

2021年初,东港市纪委监委收到匿名来信举报,反映某镇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姜某某在村里雇佣挖掘机和运输车清理运输垃圾一事中,克扣垃圾清运工费。收到该问题线索后,镇纪委通过走访群众、调取会议记录、查阅相关费用票据等证实,反映姜某某克扣垃圾清运工费问题不实,2022年2月25日,镇纪委对姜某某的不实信访举报给予了当面澄清。

“之前的不实举报对我影响很大,感谢镇纪委为我澄清正名,我又有了干好工作的底气!”姜某某说。

在本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到不实举报的12名党员干部均及时给予了澄清正名,不仅消除了负面影响,还为敢于干事担当者送上了一颗“定心丸”,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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