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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纪委监委“3+3+3”机制 推动实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闭环管理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989)

东港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集中兵力、定向出招、精准点穴,紧盯“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建立“3+3+3”工作机制,通过对决策内容、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结果运用的全程介入、记实监督,切实提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一、把握三个关键,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顶层设计

为切实解决“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东港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监督办法》,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重点细化为4大类18项,明确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依据权限,通过参加列席相关会议,查看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台账资料,听取监督事项有关情况汇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会同组织、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监督方式,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具体监督。

二、聚焦三个环节,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全程闭环

实行事前告知,东港市纪委监委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列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年初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单位明确当年“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形成备案清单。坚持事中参与,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会议或重大活动,对决策过程有悖于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当场提醒纠正。落实事后问效,以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模式,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

三、建立三项机制,推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刚性执行

建立全程备案机制,由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登记、决策执行及决策监督情况进行汇总,为检查、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地区性、系统性、行业性风险以及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被监督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或不按决策办理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各项会议70次,对138项“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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