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委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组向供销合作社和检察院系统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9/14    来源:丹东市委巡察组     阅读:(109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3日至4月23日,市委巡察组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组织开展机动巡察;4月6日至5月8日,市委巡察组对东港市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元宝区检察院开展提级巡察。同时,结合提级巡察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日前,两个市委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丹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存在的问题是:政治站位不高,职责定位存在偏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为农服务首要职责意识树的不牢、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资产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高。

东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存在的问题是: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廉政意识不强、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制度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主体责任缺位,履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有差距;监事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资产出租、处置监管不到位;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对供销系统各类风险管控不力;内部管理松散、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

凤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存在的问题是: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精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各项改革推进速度迟缓,服务“三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够到位,存在项目管理程序不完善、资产资金监管不力、违规使用民生资金等问题;从严治党治社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有发生,执行管理制度不规范,转嫁基层单位不合规支出。

宽甸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存在的问题是:集体决策不到位,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班子议事发表意见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财务监管缺失、账目管理混乱,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白条入账、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坐收坐支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购买年货节礼、违规报销招待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短板。

丹东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存在的问题是:领导班子团结向上的凝聚力不足,履职尽责成效不够明显,履行监管职责比较被动,议事不规范,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对转制后相对控股企业运行和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监督乏力。

东港市检察院党组存在的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和党委部署要求不够到位,践行检察职责使命有差距;落实政法工作部署要求不够实,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四大检察”存在短板,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党建引领作用不强,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振兴区检察院党组存在的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责使命有差距;学习贯彻政法工作精神不扎实,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四大检察”存在短板,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元宝区检察院党组存在的问题是:学习贯彻政法工作精神不够深入,践行新时代检察职责使命还有差距;落实政法工作部署举措不实,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四大检察”开展不均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得不实,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为人民服务意识有所淡化;干事创业进取意识不强,深入基层服务联系群众不密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不高,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

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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