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9/28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2313)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前阳镇柳林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炳书违规操办妻子生日宴问题。2017年3月,前阳镇柳林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炳书违规为其妻子操办生日宴,并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王炳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城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胡永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9年,新城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胡永革多次组织学校教职员工聚餐,并违规将餐费以招待费名义报销。胡永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李田春等6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高铁办科员李田春,事业发展部副部长孔庆军,稽查部科员林志宝、沈军、陈继勇、李洋等6人,先后2次接受涉嫌非法运营返程车主的宴请。李田春、孔庆军、林志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军、陈继勇、李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中,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有的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这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表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红线,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自觉改进作风,不越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和各方面,带头改进作风,发挥“头雁效应”。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深刻认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顽固性、反复性,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强化节点检查,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形成高压震慑。


中共东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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