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委巡察工作
十二届丹东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5/28    来源:丹东市委巡察办    阅读:(327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日,我市召开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佳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曹军同志宣布市委第十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会议由市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葛文坤同志主持。

会议强调,市委第十轮巡察是十二届市委的收官巡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落实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的有力举措,要在巡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会议要求,市委巡察组要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实施专项巡察;要紧扣 “三个聚焦”,深入推进提级巡察;要坚持巡改并举,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要严肃纪律作风,依规依纪依法巡察。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市委第十轮巡察共组成4个巡察组,对28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司法局10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3个月;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市边海防办、市政府外事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5个单位开展边海防暨涉外渔业管控工作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为3个月;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合作区、高新区、安民镇及所辖6个村(社区)、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党校、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合中心、市信息中心10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时间为3个月;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东港市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元宝区检察院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时间为1个月。

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进驻期间,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除市委第三巡察组,其他组将设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及征求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5月5日,市委巡察组每天受理举报电话时间:9:00—17:00。


市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7641560531

电子邮箱:ddswxcz1001@163.com

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1709—1 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18000)

市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7641560532

电子邮箱:ddswxcz1002@163.com

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1609—1 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18000)

市委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17641560533

电子邮箱:ddswxcz1004@163.com

邮政信箱:

1.东港市东港南路163号 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18300)

2.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17号 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18000)

3.丹东市元宝区菜市街2号 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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