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委巡察工作
六届东港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3/8    来源:东港市委巡察办     阅读:(1322)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2021年3月1日—6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与丹东市委巡察组进行上下联动,对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10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

一、巡察内容

市委巡察组将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检查各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东港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在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效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其他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企业和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

二、反映渠道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自然资源局四楼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15-7558778;13190212016

电子邮箱:dgswdrxcz@163.com

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早9:00至晚17:00。

巡察组还在自然资源局门口左侧设立信访联系信箱。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并与巡察组联系。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及巡察干部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15-7861395

邮箱:dgxcb807@126.com

特此公告


东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6日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东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港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