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在中国共产党东港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7/13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924)



完善监督体系  提高治理效能

为推动东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东港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马建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东港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丹东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政治监督,彰显“两个维护”新作为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60件,立案26件,处分17人,组织处理15人。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处理6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520万元,补建人防工程面积7084平方米。针对“大棚房”、违建别墅、减税降费、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监督执纪,追责问责10人。

推进“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向全市领导干部印发《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醒卡》1000份。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政主要领导开展提醒谈话183人(次)。重要时间节点,全市各党组织书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9000余人(次)。建立健全、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6586人(次)和98个单位进行廉政审核,提出不建议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意见等81人(次)。

推进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到位。统筹抓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落实。建立巡视组移交线索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集中攻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53件,立案16件,处分21人,组织处理25人。

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规范巡察程序,绘制巡察工作流程图,促进巡察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建立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汇报制度,深化巡察成果运用。2019年,对35个单位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和一次上下联动巡察,以巡乡带村方式完成对85个村(社区)的提级巡察,发现问题459个,整改完成415个,移交问题线索31个。今年以来,完成对9个单位的常规巡察、21个单位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及54个零问题、零线索村(社区)的再巡察,配合丹东市委巡察组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发现问题242个,移交问题线索53个。

(二)聚焦群众利益,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

创新实施“互联网+监督”模式。在丹东地区率先开通惠民扶贫资金网,对2018年以来全市21类惠民扶贫资金进行全公开,涉及金额2.28亿元。开展覆盖城乡的宣传活动,网站群众知晓率全面提升。惠民扶贫资金网开通以来,全市共发现网站公开资金相关问题线索86个,立案7件,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督促整改问题175个。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持续加大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及时排查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86件,处理34人。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18件,处分20人。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立案45件,处分42人,组织处理18人。

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创建“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模式,形成“区组”无缝对接、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制定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会议监督、审查监督等十种监督方式。2019年,区(组)及所辖乡镇、街道共立案171件,处分154人,其中开展联合办案51件,交叉办案3件,提级办案3件。今年1至5月,区(组)及所辖乡镇、街道共立案67件,处分53人,其中开展联合办案20件。制定完善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选聘、培训、述职等10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监督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共发现问题线索329个,立案44件,处分27人。

(三)聚焦正风肃纪,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以下看上找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深入自查,带头整改。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线索42个,立案5件,处分1人,组织处理6人。开展“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严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生冷硬顶横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立案29件,处分27人,组织处理9人。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施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决查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对中高考“谢师宴”“升学宴”变味走样乱象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各类升学宴请等活动,狠刹违规操办歪风。在全市开展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自查自纠,共自查出违规报销差旅费276人(次),退还违规报销钱款62968.5元。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大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件,处分16人,诫勉谈话1人。

(四)聚焦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形成惩腐肃贪新态势

突出高压震慑抓反腐。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执纪、精准打击,2019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02件,立案286件,处分245人,收缴及暂扣违纪违法所得764万元。其中,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31人,办理留置案件12件,移送司法机关15人。今年1至5月,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07件,立案111件,处分8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重点查处了原前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孙洪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五四农场原纪委书记高军、新农镇原武装部长范晓光挪用公款等大要案,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充分显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09人(次)。

突出廉政教育抓防线。探索廉政文化建设新思路,创新打造廉政教育“十廉”[2]套餐,开展党风廉政“1+8”系列教育活动[3],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岗位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全面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等系列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2700余人(次),营造知规守廉的良好氛围。紧盯重要节点,加大对身边人身边案的通报曝光力度,通报曝光各类典型问题38起75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

突出以案促改抓源头。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围绕案件背后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19份,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以点上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推进。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的通知》,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思想转化工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共回访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07人。

(五)聚焦自身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

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衔接,整体推进,贯穿始终。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和专题读书活动,对标工作短板,认真检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受到洗礼,为民意识和担当精神显著增强。

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分层分类加强干部培训,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就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初核等6方面内容,对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全员素质得到有效提升。深化运用以干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实行“一帮二”制度,市纪委监委机关业务骨干与乡镇、街道36名纪检监察干部结成18个帮扶对子,通过“传帮带”提升精准执纪问责能力。

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编印《东港市纪委监委制度汇编》,制定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基层纪委书记述职述廉考核评议制度,严抓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以潘福忠、刘兴波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七警”[4]活动,持续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做表率。

同志们,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挑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广大党员干部不畏艰险、迎难而上,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对防控物资储备、重点区域管控、捐赠款物流转、密切接触者排查、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疫情防治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及复工复产复耕复学等情况,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切实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各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截至5月底,全市共组成31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及重点职能部门,对疫情防控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紧盯重点环节,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共立案5件,处分5人,组织处理4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纪委和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党组织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上依然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有短板,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监督手段还不够丰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还有差距,以案促改尚未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丹东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落实“巩固提高”要求,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东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着力践行“两个维护”

推动政治监督精准有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委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打好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细化监督措施,实化监督抓手,精准追责问责,坚决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

推动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持续深化和巩固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做到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将巡视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督促整改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及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将巡视整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巡视整改覆盖到哪里,追责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开展符合实际、管用好用的政治监督系统性、行业性专项整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等问题。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长效机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履行监督专责,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提升监督保障质量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取得实效。充分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信访举报和廉政回复、建立廉政档案等方法载体,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坚持“六个精准”,即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精准调查、精准处置、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推进,协调衔接,融合贯通。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有效互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

扎实推进政治巡察。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政治巡察。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重点检查中央、省、市扶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扶贫任务是否彻底完成;是否存在脱贫数据脱离实际、来源不真实,未经实地走访调查“坐家算账”;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做实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三)狠抓基层治理,整治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紧盯发现问题,全程跟踪督促,全力查清办结。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分类督促解决,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惩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特别是从严从快查处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问题,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建立完善规范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巩固深化斗争成果。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全面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认真总结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大排查大起底经验做法,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取得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新成效。提高巡察质效,着重发现问题、精准施策,让巡察成为发现群众身边问题的重要渠道。

增强基层执纪能力。坚持以审查调查为重点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抓线索、查案件能力,巩固消除乡镇、街道“零立案”成果。严格落实“乡案县审”[5]制度,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深化惠民扶贫资金网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基层干部形成强烈震慑。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模式效能,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实起来、强起来。

(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6],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建好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数据信息查询平台,严格监管、固化流程、提升效率。

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善用各种审查调查措施,认真解决好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效不够高、工作程序不规范、基础保障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过硬等问题,严格防范审查调查安全风险,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落实省纪委“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要求,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案件质量责任制,开展案件质量逐案评审,强化程序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办案安全、案件质量“三条底线”,打造“铁案工程”。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健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填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以案促改,对多发频发或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的地区、单位和行业进行重点剖析,深挖制度漏洞、廉政风险,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深化以案为鉴,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庭审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知耻知止氛围。落实省委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做好思想转化、跟踪帮助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持续纠治“四风”,推动化风成俗,着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将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深化节前提醒、节中察访、节后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紧盯多发领域,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一案双查”、通报曝光。

持续整治突出问题。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知重负重、担当作为。从特点规律入手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隐形变异、由明转暗、化整为零等新表现,推动完善制度规定,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推动实现长效常治。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细化制度规定,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激发舆论监督活力,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结合实际创新开展载体活动,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市纪委常委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三严三实”上作表率。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提升履职能力。深入落实省纪委“巩固提高”目标要求,既把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施之长远,又要持续创新、扩大成果,引领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链条和各节点,分层分类制定标准、细化内容、规范流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作出处理,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和“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以干代训,增强履职能力。加强系统内外协调联动,强化人员力量整合配合,规范运用信息技术,持续推进基础保障建设,形成有序推进、无缝衔接、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程序制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案件、违规接触案件关系人和请托违规办事等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挥特约监察员职能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主动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对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关注,传递组织温暖,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同志们,天道酬勤,力耕不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丹东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为开创东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相关名词、缩略词注释(以工作报告中引用先后为序):

1.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2.“十廉”:在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部门开展“营廉”“谈廉”“助廉”“警廉”“宣廉”活动;在基层站所和村“两委”开展“创廉”“讲廉”“诺廉”“学廉”“思廉”活动。

3.党风廉政“1+8”系列教育活动:用好“清风东港”1个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廉政培训、廉政宣讲、廉政承诺、廉政党课、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庭审教育、家风助廉等8项活动。

4.七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敲警钟”;学习党纪法规“强警觉”;个人查摆剖析“自警醒”;参加组织生活“互警勉”;彻查问题线索“鸣警笛”;签字承诺“作警示”;完善制度机制“常警戒”。

5.乡案县审: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级监委驻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对其办理的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经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将案件移送县级纪委监委进行审理。

6.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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